ENVIRONMENTAL METHOD STANDARDHJ 1132-2020
HJ 113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试剂与仪器选型
依据标准中的试剂、材料、仪器和设备章节整理,对应展示可选产品的公开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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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剂和材料
按标准条款逐行展示技术要求;无可靠对应产品的项目暂不绑定货号。
| 序号 | 货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品牌 | 条款-名称 | 标准技术要求 |
|---|---|---|---|---|---|---|---|
| 1 | — | — | — | — | — | HJ1132-2020-6.1-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标准气体 | 市售有证标准气体,扩展不确定度≤2%;或用 6.2 中的配气装置以氮气稀释高浓度市售有证标准气体获得的适宜浓度气体。 |
| 2 | — | — | — | — | — | HJ1132-2020-6.2-配气装置 | 市售稀释配气装置,最大输出流量不低于 5 L/min,所有的输入、输出流量计流量最大允许误差应满足:当流量小于 50%的满量程时,流量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满量程的±0.5%;当流量不小于 50%的满量程时,流量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设定流量的±1.0%。配气装置气路系统材质应避免与氮氧化物发生物理吸附或化学反应。 |
| 3 | — | — | — | — | — | HJ1132-2020-6.3-零点气 | 不干扰测定的纯度≥99.99%的氮气或空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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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仪器和设备
按标准条款逐行展示技术要求;无可靠对应产品的项目暂不绑定货号。
| 序号 | 货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品牌 | 条款-名称 | 标准技术要求 |
|---|---|---|---|---|---|---|---|
| 4 | — | — | — | — | — | HJ1132-2020-7.1-紫外吸收法氮氧化物测定仪 | 7.1.1 组成紫外吸收法氮氧化物测定仪(简称:仪器)组成:分析仪(含光源、检测器、吸收池、控制单元等)、气体流量计、抽气泵、采样管、导气管、除湿除尘装置、打印机等。采用热湿法测定废气样品的仪器应配置测定废气中水分含量的检测器,无需配置除湿装置,但应当同步测定废气中水分含量。注:热湿法是指废气不经过冷凝除水而是直接测定高温湿态废气浓度的方法。7.1.2 性能要求a) 示值误差:校准量程>100 μmol/mol 时,相对误差不超过±3%;校准量程≤100 μmol/mol 时,绝对误差不超过±3.0 μmol/mol;b) 系统误差:校准量程>60 μmol/mol 时,相对误差不超过±5%;校准量程≤60 μmol/mol 时,绝对误差不超过±3.0 μmol/mol;c) 零点漂移:校准量程>100 μmol/mol 时,相对误差不超过±3%;校准量程≤100 μmol/mol 时,绝对误差不超过±3.0 μmol/mol;d) 量程漂移:校准量程>100 μmol/mol 时,相对误差不超过±3%;校准量程≤100 μmol/mol 时,绝对误差不超过±3.0 μmol/mol;e) 具有采样流量显示功能;f) 采样管加热及保温温度:120℃~160℃内可设、可调;g) 其他性能应符合 HJ 1045 的要求。 |
| 5 | — | — | — | — | — | HJ1132-2020-7.2-标准气体钢瓶 | 配备可调式减压阀、流量控制器及导气管。减压阀、流量控制器及导气管材料应避免与氮氧化物发生物理吸附或化学反应。 |
| 6 | — | — | — | — | — | HJ1132-2020-7.3-集气袋 | 用于气袋法校准仪器,内衬材料应选用聚氟乙烯膜、聚全氟乙丙烯膜等不影响被测组分或对被测组分影响小的惰性材料。 |
本页为依据公开标准技术要求制作的选型整理页,不是标准原文,也不代表生态环境部推荐、认证或指定任何产品。实际检测请以现行有效正式标准及产品技术资料为准。